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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慈善总会关于资助2017年度贫困大学生的通知

青海省慈善总会关于资助2017年度贫困大学生的通知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,切实帮助我省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青海省慈善总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资助对象为户籍在青海省、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(含本科、专科)。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:

  1.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;
  2. 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,学习成绩良好;
  3. 未获得其他同类资助。

二、资助标准
根据申请者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表现,资助标准分为两档:

  1. 一等资助:每生每年5000元;
  2. 二等资助:每生每年3000元。

三、申请材料
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:

  1. 《青海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》(可前往当地慈善机构领取或官网下载);
  2.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(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);
  3. 学生证复印件及在校成绩单;
  4. 身份证复印件。

四、申请流程

  1. 申请者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级慈善机构;
  2. 县级慈善机构审核后,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至青海省慈善总会;
  3. 省慈善总会组织评审,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;
  4. 资助金将于11月底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受助学生账户。

五、联系方式
如有疑问,请咨询青海省慈善总会办公室。
电话:0971-XXXXXXX
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XXXXXXXX

希望各地慈善机构积极宣传,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及时申请,共同助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。

青海省慈善总会
2017年8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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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0-30 09:11:01